生产现场习惯性违章常见表现
来源:www.vbano.cn作者:高空作业平台发布时间:2017-03-25点击数:8133
一、工作票据
1、无票作业。
2、安全措施不全。
3、安全措施填写笼统。
4、安全措施未执行即许可工作。
5、机械检修工作票已许可,但工作票许可人或工作票负责人未签名。6、非工作班成员进入检修现场。
7、非工作班人员参与工作。
8、工作票负责人或者工作班成员变动以及增加工作内容后未及时登记相关情况。
9、工作票许可后,红、黑联未分开或者未在工作票登记薄中做好相关内容登记。
10、机械检修工作票到期后未进行延期手续。
11、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票未及时进行终结、终结后工作票未按要求存放。
12、在工作中擅自将工作票工作范围扩大或私自更改安全措施。
13、工作票所列工作实际开始时间较停电联系单实际停电时间早。
14、工作票所列工作实际开始时间较送电联系单实际送电时间晚。
15、工作许可人未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便许可工作。
16、工作票已经许可,但是检修设备没有停电。
17、工作票许可后未及时登记。
19、工作负责人未与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核实安全措施情况即签字。
20、工作负责人未开站班会即开工。
21、工作组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或填列的安全措施。
二、安全工器具
(一)、起重安全工器具
1、链节严重锈蚀、存在裂纹、打滑现象。
2、齿轮不完整、轮杆存在磨损,开口销不完整。
3、撑牙不灵活,不能起刹车作用。
4、撑牙平面垫片厚度不够,加荷重后存在打滑现象。
5、吊钩有裂纹、变形等损伤现象的。
6、不严格按照“十不吊”规定使用的。
7、超负荷使用。
8、多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吨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吨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
9、操作起重安全工器具时,人员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10、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时,未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未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的。
11、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未将重物垫好后就进行检修的。
12、 起重工器具使用完后,未及时断电的。
13、拉链条时地面积料造成链条带碱。
14、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下方存在积液、积碱、积料的。
(二)、千斤顶
1、起重量超负荷(一般选择千斤顶的起重能力大于重物重力的1.5倍)。
2、若使用几台千斤顶联合顶升同一设备时,原则上不应选用不同型号的千斤顶或其中每台千斤顶的额定起重量小于所承担设备重力的1.2倍的。
3、千斤顶在使用前未认真检查,部件不灵活,有损伤的。
4、千斤顶使用时放置歪斜不平整,重物的被顶升处不够坚实,千斤顶底座及顶托未垫坚韧的枕木、木板或用沾油污的木板或钢板作为衬垫的。
5、操作时一股劲顶到极限位置的(应先将重物稍微顶起一些,仔细检查无异常后,再继续顶升重物。若发现垫板受压后不平整、不牢固或千斤顶有偏斜时,必须将千斤顶松下,及时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向上顶升)。
6、在顶升过程中,应随重物的不断上升及时在其下面铺垫保险枕木架,以防千斤顶倾斜或回了油引起活塞突然下降而造成事故。下放重物时要逐步向外抽出枕木,枕木与重物间的距离不得超过一块枕木的厚度,以防意外,反之属于违章。
7、液压千斤顶需要松放时,只需微开回油阀,使其缓慢下放,不能突然下降,以免损坏内部机构而导致千斤顶损坏,反之属于违章。
8、起重高度不能超出规定界限,螺旋千斤顶的套筒及液压千斤顶的活塞上均标有红线,当红线露出时,应立即停止操作。若无标记,则每次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母套筒或活塞总高的3/4,反之属于违章。
9、若重物的起升高度需超出千斤顶额定高度时,必须先在顶起的重物下垫好枕木,降下千斤顶,垫高其底部,重复顶升,直至需要的起升高度,反之属于违章。
10、千斤顶不可作为永久支承。如需长时间支承,应在重物下边增加支承部分,以保证千斤顶不受损坏,反之属于违章。
11、若顶升重物一端只用一只千斤顶时,则应将千斤顶放置在重物的对称轴线上,反之属于违章。
12、使用两台或多台千斤顶同时顶升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同时升降,速度基本相同,反之属于违章。
13、为防止载荷滑动,在千斤顶顶头和载荷之间不允许有金属与金属相连接,应放置一个比顶头更长、更宽的硬物垫片,反之属于违章。
14、使用液体或压缩空气传动的千斤顶时,工作人员站在千斤顶安全栓的前面。
15、在千斤顶的摇把上套接管子或用其他方式加长摇把的长度。
(三)、钢卸扣、钢丝绳
1、作业前,未认真检查所用卸扣型号是否匹配,链接处是否牢固、可靠的。
2、使用螺栓或金属棒代替销轴的。
3、起吊过程中有较大的冲击与碰撞的。
4、销轴在承吊孔中转动不灵活,存在卡阻现象的。
5、卸扣本体不得承受横向弯距作用即承载力应在本体平面内,反之属于违章。
6、卸扣要正确的支撑着载荷,即作用力邀沿着卸扣的中心线上,避免弯曲,不稳定的载荷,更不可以过载,反之属于违章。
7、卸扣在与钢丝绳索具配套作为帮索具使用时,卸扣的横销部分应与钢丝绳索具的索眼进行连接,以免在索具提升时,钢丝绳与卸扣发生摩擦,造成横销转动,导致横销与扣题脱离,反之属于违章。
8、钢丝绳负荷量选择与被吊物体重量不在安全范围之内的。
9、钢丝绳存在明显锈蚀、断股、毛刺等影响正常使用的。
10、在使用钢丝绳进行作业时,与电线相接触。
11、使用钢丝刷及锐利工具清理钢丝绳上的污垢。
12、钢丝绳悬挂处未在被吊重物的锚点或重心。
13、吊装长度在三米以上管道等其它物体时,挂点采用一点,易发生偏转。
14、吊装位置狭窄,易发生发生碰撞时,未使用牵引绳控制吊装物。
15、吊物放置时,未采取垫物措施,直接放于地面或配件上面。
(四)、手持电动工具
1、使用前应辨认铭牌,是否与使用环境相适应,反之属于违章。
2、检查工具的外壳、机械防护装置、插座、插头、电源线有无损坏,反之属于违章。
3、检查电源的电压、相数,反之属于违章。
4、长期不用的工具,使用前检查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然后测试绝缘电阻是否合格,反之属于违章。
5、接通电源时,先对外壳进行验电,反之属于违章。
6、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反之属于违章。
7、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切断电源,反之属于违章。
8、电动工器具未装设防护装置。
9、违规使用电动工具,如拿着磨光机当切割机用。
10、验电时手握在验电器护环以上,使用前不在有电设备上确认验电器是否良好,不同电压等级的验电器交叉使用。
11、绝缘手套使用前不检查气密性,甚至随意抓拿坚硬及有尖刺的物品。
12、接地线的接地端不按要求装设,任意搭、挂和缠绕。
13、突然停电或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未将电源断开。
(五)、安全带
1、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应使用安全带,反之属于违章。
2、安全带的使用要遵循高挂低用的原则,反之属于违章。
3、安全带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有破损的,不得使用反之属于违章。
4、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反之属于违章。
5、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在杆塔上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6 、10kV配电线路杆塔及变电站工作可(必须)使用腰带式安全带,反之属于违章。
7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杆塔上,应使用双背带式安全带或全身式安全带,反之属于违章。
8、工作高度在80米以上的输电线路上必须使用全身式安全带,反之属于违章。
9、安全带搬运时,不准使用有钩刺的工具,反之属于违章。
(六)、便携式梯子
1、梯子底部应垫实、固定、防滑,不得垫高使用,反之属于违章。
2、梯子的工作角度以60度~70度为宜,反之属于违章。
3、梯子上部必须超出着陆点1米,反之属于违章。
4、严禁手中携带物品上下梯子,反之属于违章。
5、搬运梯子时应观察周围人员、事物,防止伤人,反之属于违章。
6、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反之属于违章。
7、人字梯不能用于2m以上的场合,反之属于违章。。
8、一个梯子上只允许一人站立,并有一人监护,严禁带人移动梯子,反之属于违章。
9、使用梯子时,人员处在坠落基准面2m(含2m)以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反之属于违章。
10、在梯子上工作时,应避免过度用力、背对梯子工作、身体重心偏离等,以防止身体失去平衡而导致坠落。
11、有横档的人字梯在使用时应打开并锁定横档,谨防夹手,反之属于违章。
12、梯子最上两级严禁站人,反之属于违章。
13、在电气控制箱、高压动力线、电力焊接等任何有漏电危险的场所应使用专用绝缘梯,严禁使用金属梯子,反之属于违章。
14、使用梯子时,必须遵循始终有人在下部手扶梯子,反之属于违章。
(七)、安全帽
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的。
2、安全帽内胆大小调节不当、不系帽带或系的不够紧,工作中容易歪斜、掉落的。
3、佩戴质量不合格或破损安全帽(含无内胆的安全帽)的。
4、女工没有将头发盘在安全帽中的。
5、把安全帽当坐位或用做其他用途的。
6、安全帽私自打眼或在安全帽上涂油漆等腐蚀物质的。
(八)、电动葫芦
1、对电动葫芦应定期检修,调整制动器,保证溜沟距离。制动部分不可沾有润滑剂,避免刹车失灵,反之属于违章。
2、经常检查起重钢丝绳,如发现有断丝根数超过规定时,则必须更换,以确保安全,反之属于违章。
3、起重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不得有重叠散乱现象,反之属于违章。
4、电动葫芦行走滚轮及运行轨道上,不可沾染润滑剂,反之属于违章。
5、不得超负荷提升物体,并避免操纵时急骤升降,以免出现冲击载荷而发生事故,反之属于违章。
6、运行中发现有异响时,应立即停止运行进行检查,反之属于违章。
7、初次使用的电动葫芦,应进行超负荷25%的静载荷试验,合格后才可正式投入正常使用,反之属于违章。
8、电动葫芦运行的工字钢梁的两端应装设安全挡板,电动葫芦本身应有缓冲器,反之属于违章。
9、电动葫芦不允许载人使用。
三、起重作业
1、桥式起重机司机应年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操作之疾病者,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取得当地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合格证书,方能独立进行操作,反之属于违章。
2、司机应了解所驾驶的起重机的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同时需熟悉起重机上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作系统的构造及调整方法,并能正确地判断及排除常见的故障,反之属于违章。
3、作业前,司机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检查配电盘上总电源闸刀开关是否断开。检查钢丝绳断丝根数或磨损量是否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筒上钢丝绳是否窜槽或叠压现象,其固定压板是否牢固可靠。检查制动器的工作弹簧、销轴、连接板和开口销是否完好。检查各安全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电源供电情况,其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85%,反之属于违章。
4、开车前,应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并将司机室舱口门及端梁门的开关合上,接通总电源,鸣铃示警后即可开车,反之属于违章。
5、作业中起车要稳,应逐档加速,反之属于违章。
6、每班第一次起吊载荷时,应进行试吊,先将载荷吊至离地面50~100㎜,然后放下,以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再进行正常作业。如发现起吊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反之属于违章。
7、严禁超负荷运行,对估计不清或接近额定起重量的物件,可用二档试吊,如二档吊不起时,严禁用高速档直接起吊,反之属于违章。
8、禁止斜拉、斜吊,反之属于违章。
9、起吊物体时禁止突然起吊。当钢丝绳接近拉直(绷紧)时,应一边调节大小车的位置,一边起吊,以防斜吊。同样,在重物落地时也要缓慢地落地,以确保起吊物体的平稳,反之属于违章。
10、吊运载荷不得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物体上站人,反之属于违章。
11、司机在起升、降落起吊物体,以及开动桥式起重机的大小车时,应先发出信号铃。起重机需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信号铃。再者就是当吊运物体接近人员,或在其他紧急情况时,均应断续鸣信号铃或报警,反之属于违章。
12、起重机在正常工作过程中,禁止使用紧急开关、打反车等手段来实现停车,反之属于违章。
13、禁止起重机吊着物体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当起重机吊挂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禁止离开工作岗位,反之属于违章。
14、当装卸集装箱或其他货物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坚实,是否标有起吊符号。当吊运大型钢板或有尖锐棱角的工件时,要用专用的工具进行起吊,在用钢丝绳进行起吊时,一定在吊物与钢丝绳之间增加垫物,反之属于违章。
15、在工作中当电压显著下降或断电的情况下,必须打开主开关,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反之属于违章。
16、当发觉制动器失灵时,在发出警告信号的同时,打反车,把起升控制器扳到适当位置的档位,反复利用这一方法把大小车开到安全地段,放下重物。若在制动器失效的同时,起升机构也不能工作,应立即切断司机室总开关,使制动器电磁铁断电,制动器抱闸,反之属于违章。
17、起重机在作业中禁止检修。检修时须由梯子上下,禁止跨越。禁止从起重机上往下抛掷物体。切断电源,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或者将电源锁定。若需带电作业,需有专人监护。检修后起重机上不得遗留工具或其他物体,以免起重机在工作中造成坠落伤人,反之属于违章。
18、露天作业的桥式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反之属于违章。
19、起重作业结束后,应把起重机停在停车线上,把吊钩上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同时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到零位,切断电源,锁上司机室门,反之属于违章。
20、起重作业无人指挥、指挥人员参与工作的。
21、调整被吊物体使用手扶或用脚登的。
22、工作人员利用起重吊钩上升或下降。
23、吊装氧气乙炔没有放在吊篮里面,直接吊装。
24、氧气、乙炔混合吊装的。
25、吊装作业指挥人员违章指挥,离开吊装现场。
四、高空作业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反之属于违章。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将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整齐,不得用绳子代替,绝对禁止人员酒后登高作业,反之属于违章。
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反之属于违章。
5、凡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反之属于违章。
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抛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吊装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反之属于违章。
7、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反之属于违章。
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反之属于违章。
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反之属于违章。
10、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反之属于违章。
11、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反之属于违章。
12、在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配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反之属于违章。
13、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反之属于违章。
14、高空作业现场的地面上无围栏及明显的安全警戒的。
五、气焊(割)作业
1、在氧气瓶嘴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先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和减压器,如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等则不能使用。检查是否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检验漏气。无减压器的气瓶,严禁使用,反之属于违章。
2、在往氧气瓶嘴上安装减压器时,还应先略打开气瓶阀门,进行短时间的吹除,以防瓶嘴堵塞,以及防止灰尘和水分带入减压器。减压器装上后应用板手拧紧,其丝扣至少要拧5扣以上,以防减压器被吹掉伤人,。反之属于违章。
3、橡胶软管的长度一般为15米以上,两端接头应用特制的卡子卡紧,或用材质较软且经退火的金属绑险扎紧,反之属于违章。
4、开启气瓶时,瓶嘴不得对着人体方向,反之属于违章。
5、焊(割)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开关,后开乙炔气开关,反之属于违章。
6、焊割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氧气开关。检查枪嘴,温度太高时,应放入冷水中冷却。堵塞时,可用通针疏通,反之属于违章。
7、在寒冷季节,气瓶阀或减压器冻结时,应使用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或用铁器猛击瓶阀、反之属于违章。
8、氧气瓶内的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0.05MPa以上的余压,反之属于违章。
9、每个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割)枪使用,泄压膜不能用其他薄片代替。焊台/焊接地点周围严禁存放可燃物品,焊工离开工作地点时,应将焊枪熄灭,反之属于违章。
10、焊割各种容器、管道时,应留出气口。焊割曾装过易燃介质的容器、管道时,应在置换化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反之属于违章。
11、在进行气割作业时,应根据材料厚度,合理选择氧气压力、割嘴大小,且不得将被割件直接放在水泥地上反之属于违章。
12、氧气瓶、氧气管、减压阀中不能有油脂。装减压阀时,人应站在侧面,打开减压阀的动作应缓慢,反之属于违章。
13、乙炔瓶和氧气瓶均应距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也应在5米以上,反之属于违章。
14、氧气、乙炔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不得靠近火源、热源。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应注意通风,防止泄漏的乙炔滞留而引起危险,反之属于违章。
15、乙炔瓶及乙炔输送管路的零部件,不得使用含铜量在70%以上的铜合金制作,以避免产生乙炔铜而引起爆炸。乙炔瓶使用中应该立放,严禁倾倒。必须配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反之属于违章。
16、所使用的氧气软管为红色,试验压力为2Mpa。乙炔软管为黑色,试验压力为0.5Mpa,与焊炬连接时,切不可混用。未经气压试验的代用品,以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橡胶软管或沾上油脂的胶管一律不得使用、反之属于违章。
17、乙炔管在使用中若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氧气,不得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折弯前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灭,反之属于违章。
18、禁止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物或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也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采用护套或盖板等加以保护,反之属于违章。
19、在通风不良的地点或在设备容器内作业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设备容器外面进行、反之属于违章。
20、点火时应先开乙炔活门少许,点燃后迅速调节氧气和乙炔,按工作需要选取火焰。停火时应先关闭氧气,然后再关闭乙炔气,防止引起回火,反之属于违章。
21、在有燃、爆危险的生产区域内进行焊割动火作业时,应事先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无动火票严禁动火。需进入设备容器内进行焊割作业时,应事先 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塔、入罐安全许可证,严禁贸然进入设备容器内进行焊割作业、反之属于违章。
23、在水泥地面或石子上进行切割工件时,应在工件下垫铁板以抬高工件,以防锈皮和水泥地面等爆溅伤人,反之属于违章。
24、在进行焊割时,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进行作业,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反之属于违章。
25、在作业过程中,若作短时间休息时,必须将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得将焊炬放在地上。若作较长时间的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将焊炬熄灭,关闭气瓶阀门,放掉减压器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然后收拾好软管和工具、反之属于违章。
六、有限空间作业
1、生产单位的塔、釜、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坑池、下水道等封闭半封闭场所称为受限空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反之属于违章。
2、凡参加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的人员均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等,若有可能从设备容器上部落下工具、材料及其他物体时,还应配戴安全帽。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反之属于违章。
3、从事设备容器内作业的人员需认真遵守各自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时,必须事先与其他设备、管道、容器进行可靠隔绝,切断与物料、水、气、电、动力等部分的联系,防止作业中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等。管线隔绝可以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决不允许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的方法(指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质、有毒窒息性气体)。有受限空间相连通的有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要严密的封堵。对有搅拌器等动力设备的,应在停机后拉下电闸切断电源,将电闸上锁或派人监护,并加挂警示牌。对于压缩空气、蒸汽等动力源要关闭严密,监护或挂牌或上锁。对于传动部分的动力源要将皮带卸下,对于容器较深或较高的,为了防止高空坠落工具或物体,必要时要考虑分层隔绝,反之属于违章。
4、为了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在进入作业前应进行置换和通风,一般是先将物料泻尽,用惰性气体(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气等)充灌于设备容器,将危险物质排出,然后根据具体情况用不同的洗涤液进行冲洗,一般用水或热水蒸煮或用蒸气吹扫,然后再通入空气,经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作业期间由于空间狭小,空气流动性差,为了保证作业人员安全,要进行通风,禁止向受限空间吹氧气或富氧空气,机械通风时应注意:①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排风方式,降温排风口应设在容器的上部,考虑防尘防毒,排风口位置应设于容器底部。②排风量应能满足尘毒扩散速度和工作环境温度。③排风工作必须在工作结束,人员撤出后方可停止,反之属于违章。
5、所需进入的设备、容器在作业人员进入之前必须首先对其进行清洗和置换,使设备、容器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厂房车间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工业卫生容许浓度》中规定的标准,同时氧气含量应在18%~21%,反之属于违章。
6、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30分钟,必须由分析人员对需进入的设备、容器内的气体进行采样分析,应由分析人员在安全许可证上填写分析结果并签字。安全分析主要是分析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含量、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含量。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入工作,在分析后30分钟以内要开始作业,否则要重新采样分析。作业过程中,一般每隔两小时分析一次,发现超标立即撤出人员,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后,经分析合格才能重新开始工作,反之属于违章。分析人员在采集设备、容器内气体样品时,应注意采集的气体样品要有代表性,采集气体样品时需注意采样均匀,不可停留在一处采集气体样品,同时还应注意采集气体样品时导管插入设备、容器内的深度。需注意的是,有毒有害气体安全分析、氧含量安全分析、可燃气体安全分析这三种分析,虽然同属安全分析,但分别代表3种不同的安全分析要求,绝不能相互代替,如动火安全分析合格并不等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安全分析合格,反之属于违章。
7、在干燥的设备容器内作业所需照明电压应采用≤36V,在内壁潮湿的设备容器内或内壁为金属的设备容器以及狭小设备容器内作业时应采用≤12V的安全电压,反之属于违章。干燥情况下,人体接触电流的安全电压为36伏,而潮湿时安全电压只有12伏(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规定为42、36、24、12和6伏),在受限空间作业要使用带防护网罩的安全灯具。在有电击危险环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伏和24伏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水井、隧道内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等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环境应采用12伏安全电压。水上作业场所采用、6伏安全电压,反之属于违章。
8、切断动力电源和使用安全灯具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切断电源可以采用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有人工作,请勿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人监护。②有效切断物料流(如气、液)为动力的动力源,不但要关闭部件闸门,必要时还要加装盲板,以防止阀门误操作引发事故。③在易燃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④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伏,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或等于12伏。⑤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反之属于违章。
9、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携带式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如电钻、电砂轮等,应绝缘良好,并进行可靠的接地,并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若设备容器内有可燃气体存在时,其照明设备和电动工具等还应符合防爆要求,反之属于违章。
10、安全电压及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的一次进线均应使用软质橡胶铜线,中间一般不得有接头,以保证线路绝缘良好,其临时用电、供电装置应按规定架设,雨天需注意防雨及漏水。临时用电装置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架设和拆除供电装置的作业均应由具有电气作业资质合格证的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他人随意装拆供电装置,以防发生意外,反之属于违章。
11、若需在容积较大的设备容器内,如大型球罐、气柜等内进行作业时,在设备容器内应搭设脚手架或安全平台,并设进出设备容器的安全梯,在这种状态下作业应采取避免作业人员互相伤害的措施,如有上下垂直交叉作业需设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在设备容器内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在这种状态下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应由设备容器外监护人员用安全绳拴住腰部进行作业,以防发生意外,反之属于违章。
12、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若发现设备容器内有异常情况或身体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撤出设备容器外,经处理后,重新采集设备容器内的气样,安全分析合格后,方可重新进入,反之属于违章。
13、若在设备容器内需进行动火作业,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还需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并进行动火安全分析,动火安全分析合格后,方可在设备容器内进行动火作业。同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中的一切规定,反之属于违章。
14、若在设备容器内需进行高处作业,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还需事先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同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中的一切规定,反之属于违章。
15、进塔入罐作业的设备容器内需使用升降机具的,必须安全可靠,使用的吊篮或卷扬机等均事先应严格检查,其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并指定具备有资质并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操作。如使用梯子时,其梯子上端应固定在设备容器壁上,梯子下端应有防滑措施。如在设备容器内搭设脚手架,其脚手架应稳固可靠,所用跳板应与脚手架绑捆牢靠,反之属于违章。
16、设备容器经多次清洗置换后,经分析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但又必须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此时,则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若此时设备容器内为缺氧环境,即空气中的氧气含量<18%,或者设备容器内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超过工业卫生容许浓度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反之属于违章。
17、在设备容器内器壁及底部不易清洗的残渣中有可能解析出可燃气体时,同设备容器内的照明装置应采用防爆低压安全灯具,使用铜铍合金、铜、不锈钢等材料制作的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以防电火花或工具撞击产生的火花而引起着火、爆炸。作业人员不得穿化纤制造的织物,以防产生静电火花引发着火、爆炸,反之属于违章。
18、若需在设备容器内壁上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或涂料时,除应采取可靠通风措施外,还应加大安全分析的频率,作业人员还可根据实际状况,佩戴过滤式或隔离式防毒面具,反之属于违章。
19、严禁在雷电天气的情况下,在较高的铁质塔器内进行作业,以防止雷电在通过塔身流入大地时,将正在塔内作业的人员击伤,反之属于违章。
20、若有的单位为监测设备容器内液体的液面,在设备容器外安装有放射线装置的,在此种情况下,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必须将放射线装置拆除放置到安全地点,或将该放射线装置进行有效的隔离屏蔽,以确保设备容器内作业人员不受放射线的损伤,反之属于违章。
21、进塔入罐作业必须指定专人有设备容器外负责监护设备容器内作业人员的安全,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检查,统一联系信号。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反之属于违章。
22、在作业过程中,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应当加强联系。监护人除了可向设备容器内的作业人员传递工器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工作,更不能擅自脱离监护岗位,反之属于违章。
23、根据进塔入罐作业危险性的大小,作业前应做相应的急救准备,如设备容器外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以便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反之属于违章。
24、若进设备容器内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需进行抢救,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容器内实施抢救,反之属于违章。
25、每次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将作业时所带的工器具、物料等所有物品带出设备容器外,不得留在设备容器内,如下次再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时再重新带入,反之属于违章。
26、设备容器内作业全部结束后,该作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安全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并将所用的工具、材料等移至设备容器外,同时认真检查设备容器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检修后的设备容器,反之属于违章。
七、其它个人违章行为
1、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不按规程进行操作的。
2、私自动用非本岗位设备或使用不安全设备的。
3、不正确使用设备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的。
4、用手代替工具进行相关可能导致伤害操作的。
5、物体存放不当存在滑落、倾倒、滚动等危险的。
6、个人私自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的。
7、攀、爬、坐不安全位置,厂区内单手骑车的。
8、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9、工作时注意力分散,上下楼梯边走边接听电话、不抓扶手的。
10、在必须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未按相关要求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1、将手、脚、头等伸进悬空且有掉落危险的设备、管道、人孔门等危险物的下方进行调整或观察等操作的。
12、工作现场顶部或侧部有存在高空坠物可能性未做相关防护、无人监护、现场无警戒的。
13、跨越各类安全防护栏、警戒绳等安全防护装置或警戒线的。
14、使用盲板不符合要求(如使用薄铁皮代替盲板)或盲板未按要求加装的。
15、进行矿仓清理等有塌方、陷入、掩埋等危险工作时,现场无监护、无应急逃生方案的。
16、在有限空间内进行工作时身体条件不具备强行进入或进入后长时间持续工作未定时间歇或轮换的。
17、现场进行交叉作业无人指挥、监护、协调、分工的。
18、现场积料未彻底清理、放料不彻底(特殊情况需做好措施、穿好劳保、班长以上干部在场监护)、带压或存在可能带压操作的。
19、设备、工艺等技改或临时调整后未同时对应调整劳保穿戴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的。
20、私自改变保护定值,拆除、解除设备安全装置或连锁的。
21、因工作需要临时拆除、解除相关安全装置(如临时掀开地沟盖板)未及时恢复的。
22、从高处向地面往下仍或在地面上向高处抛、仍工具、材料及其它等物品的。
23、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详细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参加具体工作的。
24、站在砂轮机片正面作业、使用砂轮机侧面研磨工件、两人同时使用同一片砂轮的。
25、扳手当榔头使用,扳手反打,使用扳手和管钳时不注意开口大小就进行加力。
26、两人或多人共同搬运抬卸设备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统一号令共同行动,避免不统一出现人身或设备事故。
27、拆装传动轴、轮、导轮滑块、齿轮等零件,在用手盘动时,应注意手指的摆放位置,两人以上操作时,要密切联系,待对方明确后才能转动旋转的零件,以防挤伤、扎伤、砸伤手指。如果采用火焰加温拆卸设备零件时,必须佩带面罩,防止液体汽化或结疤爆裂伤人。
28、所拆卸下来的设备部件必须放置于指定地点,重量大的设备还需固定,禁止悬空,防止出现意外。
29、设备零件安装前,维修人员应先检查备件的毛刺、锐边或倒钝,防止割伤手指。
30、对于没有检修经验或对被检修设备结构不明,缺乏检修规程的,进行检修工作时要提前通知分公司设备科,由分公司设备科牵头讨论制定明确检修方案后方可开始工作,必要时通知安技处、培训科共同讨论确定检修方案。
31、使用撬棍时,人员站在撬棍的上面。
32、抡大锤打钎子时有人站在锤头正前方手扶钎子。
33、使用风镐工作,中间停止工作,工作人员坐在钎子头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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